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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眾多車禍的發生原因中「轉彎不當」名列第三名,一旦稍有失誤,很可能就會導致事故。轉彎雖然是我們每天騎車、開車都會需要做的動作,但如何正確、安全的轉彎,重要性是絕對不容忽視的。以下就讓我們帶著大家認識如何正確安全的轉彎!

轉載自:零事故研究所
原文:懂得轉彎,無處不安



根據警政署公布107年A1(造成人員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類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原因統計,除「其他」原因之外,前三名分別為「未依規定讓車」(13.80%)、「違反號誌、標誌管制」(9.81%)、「轉彎不當」(8.85%),其中「轉彎不當」為第三名,大家知道什麼是正確的轉彎步驟了嗎?讓Moto7來告訴你。

107年A1 類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前五大原因。

右轉的正確步驟

根據道路安全規則第102條,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簡單來說,如果您不是行駛於外側車道欲右轉時,必須要在路口前六十公尺處顯示右方向燈並變換車道至外側車道,如果行駛於外側車道時,必須於路口前三十公尺處提早打方向燈,讓後方來車意識到您即將要右轉彎的動作並且有足夠時間反應。

右轉車應提前變換至外側車道並顯示方向燈。



左轉的正確步驟

根據道路安全規則第102條,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簡單來說,如果您不是行駛於內側車道欲左轉時,必須要在路口前六十公尺處顯示左轉方向燈並變換車道至內側車道,如果行駛於內側車道時,必須於路口前三十公尺處提早打方向燈,讓後方來車意識到您即將要左轉彎的動作並且有足夠時間反應。

左轉車應提前變換至內車道並顯示方向燈。

至於相關罰鍰的部分也於108年10月份起加重,車輛轉彎、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加重罰鍰,從原900元至1,200元加重處罰1,200至3,600元 。

10月份新制相關法令變更請參閱:十月交通新制上路!罰款加倍!

Moto7提醒您:

轉彎時除了注意察看後照鏡與後視鏡確認後方無來車外,因後照鏡與後視鏡常常有視野死角的產生,還需搭配快速向後方擺頭察看,才能確保確實後方無來車。

另外,道路上常發生許多車輛快到達路口時才打方向燈急切至外側車道右轉彎,這對於後方其他行駛中的車輛來說十分危險,常造成後方車輛用路人反應不及而撞上,所以在行經路口時須特別注意減速慢行。

資料來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警政署107年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原因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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