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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有朋友平常皆以重機代步,某次聊天時談到重機上國道的議題,大家討論到重機是否也該擁有的國道路權?其實關於這個議題,我們就必須要先去理解「歧視」還有「平等」兩件事。首先是「歧視」:「機車喜歡鑽車縫,這樣上國道也太危險了吧」、「汽車和機車在同一條道路上,怎麼想都覺得一定會出事。」、「騎重機的不是都很愛飆車,這樣國道不就變成賽車道。」這些是反對的人所提出的若干理由,不難發現這裡面充滿著:刻板印象和不當的標籤。

社會對於大型重機的刻板印象大多是飆車或是危險。

這跟下面這些言論其實相差無幾:「最後一塊蛋糕一定是小胖吃的吧,看體型就知道了。」「聽說隔壁大樓三樓現在都是警察,好像又是嗑藥轟趴,一定又是同性戀。」「聽說你的女主管對待組員很嚴厲,一定是沒結婚,難怪沒有母性,不懂得關懷別人。」

可是事實是任何喜歡甜食的人,不管胖瘦都可能吃掉那最後一塊蛋糕;異性戀的嗑藥轟趴或是各種性愛派對絕對不比同性戀來得少;沒有結婚跟母不母性、懂不懂關懷也沒任何關係,還不是有很多小孩被棄養或是家暴的案例,難道生過孩子的人就比較有母性?因為任何特徵或是身份,將某件事或者某個人歸類,認為「該類別」必然會有某些特定行為或是特定模樣,這就是「歧視」。然後在這些對「不同類別」的歧視下,社會就會給予不同或是較差的待遇,因此歧視往往就會帶來所謂的「不平等」。

禁行機車就是對於機車族的不平等對待。

如同我們去年討論到的「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所爭取的路權一樣。事實就是不論機車或汽車,只要「不在內車道進行左轉」都會很危險,所以危不危險跟機車或汽車完全無關,而是跟用路人有沒有遵守交通規則有關。汽車可以直接左轉而機車不能,本身就是歧視所造成的現象,而機車兩段式左轉減輕汽車注意行車的義務,卻加重了機車行車的不便,這種限制機車的路權就是一種不平等。而討論到「重機不能上國道」是一件不平等的事,我們就要先討論到「高速公路」的目的是什麼。

機車兩段式左轉減輕汽車注意行車的義務,卻加重了機車行車的不便,這種限制機車的路權就是一種不平等。

高速公路目的就是要提供用路人一個「快速、安全而且封閉的道路」,減少一般道路中長途運輸所可能造成的各種風險和意外。我們提供給汽車、貨車一個不需要去顧慮到各種障礙物,也不會因交叉路口而走走停停的車道,但卻不開放給符合能上高速公路條件的交通工具使用,這難道不是一種歧視和不平等嗎?不論汽車或是機車,在長途運輸下,行駛在高速公路絕對比一般道路還要安全而且快速許多,所以重機上國道反而跟社會的顧慮剛好相反,他們不是造成危險,反而是為了「安全」才行駛上國道的。

重機上國道不是造成危險,反而是為了「安全」才行駛上國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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