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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因為「危險」而阻止重機上國道的理由基本上都是站不住腳的,因為不論汽車或機車,安全的前提都是要保持所謂的「安全差距」,如果有反應不及,那就是用路人沒有盡到交通上的注意義務,那跟重機一點關係也沒有。就算用交通意外事件中機車傷亡率比汽車高來阻止重機上國道也是不合理的,按照這個邏輯的話,那所有行人和騎腳踏車的人就都不能上街了。因為在車禍中行人和腳踏車的傷亡風險絕對比機車和汽車高得多,如果是這個理由的話,強制所有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不是更安全嗎?所以應該做的不該是限制機車的路權,而是降低該群體的風險,例如機車需要配有ABS和騎士也要配戴完整的護具才能上路。

應該做的不該是限制機車的路權,而是降低該群體的風險。

當我們考慮到「平等」這件事,不該是想我們怎麼去補償這些不同的族群,而是我們這個社會的建構是不是對其造成不便,用機車當作交通工具不必然是危險的,而是我們的道路設計是不是友善這些騎士。就像用視能力設計出的紅綠燈沒有考慮到色盲的人士,將其暴露在風險之中一樣。所以我們要做得是去除這些不便和障礙,而不是禁止和補償,就像我們不會要求色盲不得上街行走一樣,我們更不應該因為高速公路的任何設計而作為反對機車行駛上去的理由,有這一層的思考,才能對「平等」這個概念有基本的理解。

安全的道路沒理由禁止不同車種使用,平安回家是每一位用路人的願望。

要做到平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至少我們要意識到是「社會建構出了不平等」而不是「某些族群具有不平等的本質」,所以我們要理解所謂平等是「去除這個社會建構出的不平等,而不是補償這些不平等」。在這個理解之下,我們就會發現這些看待人或事的「不平等」就是一種歧視,質疑同性戀的婚姻狀態,質疑沒結婚女生的愛家程度,質疑機車行駛道路的危險性,基本上是同一個脈絡。婚姻制度的設計,社會對女性生育的要求以及交通道路的規劃才是上述狀態的主因,「不平等是被建構出來的」,所以當我們將這些狀態的責任歸屬在不同類別的族群身上,就是一種歧視,就是一種不公平。所以,當我們心中閃過「XXX(某個族群)為什麼一定要YYYY(做某一件事),難道就不能配合或考慮一些非XXX的人嗎」,記得停下來思考,因為這種念頭的背後就是滿滿的歧視和不平等。

消除族群間的不平等,大家下車之後都是平等的生命,沒理由一上交通工具就有高低之分。

他們的特徵和身份從來就不構成問題,也不該由他們來承擔這些責任,而應該要發揮我們的同理心去理解和思考,究竟這個社會對他們建構出了多少障礙和限制,逼他們需要向世界訴說著這些「不平等」。老是拿藥去逼那些被歧視的族群們吞下去,怎麼可能期待這個世界平等呢,因為真正有病要醫的是這個社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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