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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駕駛人在考取駕駛執照時,都一定會從教練那裏學到禮讓行人觀念,但實際上路後,又有多少人真正確實做到呢?在鈑金厚度=路權的台灣,行人的路權及安全長期以來不被重視,而隨之產生的交通事故也層出不窮,Moto7將帶著各位車迷朋友,以專業的數據分析行人路權的重要性。

轉載自:零事故研究所
原文:禮讓行人,行不行?

還記得您到日本、美國、德國等國家旅行時,是否曾因為過馬路時被車輛禮讓而受寵若驚?行人路權一直是台灣目前需要探討的重要議題,事實上,每一位用路者接觸交通道路環境時都有可能變成行人。而行人面臨毫無安全防護設施、車輛駕駛人有視野死角以及反應時間較長的特性下,行人就變成用路者中最弱勢之族群了。依據警政署統計資料,以死亡人數A1類交通事故及A2類交通事故分析(請見下圖)

民國102-106年行人交通事故傷亡人數統計,死亡人數為1,095人,占總死亡人數12.96%;受傷人數為73,349人,占總受傷人數3.70%。亦即每月約有18.25人死亡、1,222.48人受傷。而無論是死亡或受傷人數,我們可以發現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傷亡比例僅次於機車、小客車及自行車,實在是不容小覷。(如下表)

而在行人事故層出不窮的情況下,我們將102-106年行人事故統計資料依照年齡、時段、地區及肇事原因等層面進行分析。分析結果顯示,在年齡層面有6-7成以上為老年(65歲以上),且人數有逐年遞增的情況。



在時段方面,平、假日均以晚上6點-9點死亡人數最多,因此提醒用路人於下班、下課尖峰時段應該多加留意道路狀況。

在地區層面,將各縣市從北到南排列並統計出前六大最常發生行人事故的縣市,依序為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



而在行人事故之肇事原因中,又以「駕駛人未注意車前狀態」、「駕駛人搶越行人穿越道」占大宗,「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則居後(如下表)。由此可知,約6成之肇事因素主要為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另外4成則為行人本身之原因,可見得大眾對於行人路權的觀念還不太了解。

綜合上述之分析,行人事故的發生主要以65歲以上用路者為主;事故通常發生於平假日晚上6點-9點;至於較常發生事故的前六大縣市,從北到南依序為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最後在肇事原因層面,則以「駕駛人未注意車前狀態」、「駕駛人搶越行人穿越道」占大宗。



近年來,政府透過增加罰鍰,以及各地方警察機關加強取締的方式來嚇阻用路人,希望透過相關法規讓行人路權不再受到漠視。而現行相關之行人交通法規主要包含:

總的來說,行人的肇事原因除了駕駛人的過失,也包含行人本身的行為。而無論是行人或駕駛人在道路上行駛時,都有義務與責任注意道路狀況、禮讓其他用路人。目前國內政府及相關單位主要透過法律嚇阻肇事者、灌輸行人路權等方式,但成效有限。

在德國,為了讓全民普遍重視行人路權,在駕駛考照層面,須先進行視力測驗、心肺復甦術、止血等8小時的急救課程,以及14堂室內理論課程、12堂駕駛課,之後才能參加筆試和路考,考照內容涵蓋了不同時段與不同道路類型的道路駕駛教學,讓民眾在成為合法駕駛前透過交通安全教育的方式培養「遵守交通規定」、「尊重路權」、「禮讓行人」等正確的行人路權觀念。或許未來台灣也能仿效其方法,並在各方用路人配合的情況下,提升台灣的用路文化。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102-106年)
運輸安全網站資料系統
美國汽車協會(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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