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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愛改車凸顯個人特色、增進性能的車友們要小心了!財政部於6月5日公告函釋,若汽、機車等車輛有非維修情況與改裝時,若改車附加價值超過課稅門檻1.5萬元,必須加課貨物稅至少15%以上,最高達30%。且僅針對車輛新領牌照次日起1年內改、加裝行為課稅,不再僅針對「老車」。

 

若是新領牌照ㄧ年內新車,改變車輛原先設置的裝備須特別注意。

改車成本回歸消費者

我國貨物稅與營業稅都屬於代徵性質,意即實際是由企業或商家吸收或轉嫁至消費者,所以稅務官員強調,若改、加裝車輛達課稅門檻,或是要加徵貨物稅的情況下,商家便會將申報的稅金反映在改裝的報價上,最後是仍由消費者承擔此類車輛換裝部品行為的成本。

改裝配備、升級部品所負擔的成本可能已經涵蓋貨物稅。

加課貨物稅行之有年

內政部官員指出,民眾在購買車輛時經常會應需求去改裝車身或加裝設備,比如將原廠的標準配備改成規格與價格都更好的設備,諸如汽車導航、高級音響、機車的鍛造輪框、進階懸吊等。依法在過去40年來這類行為都要課貨物稅,所有車輛無論購買的年份為何,超過免稅門檻就必須加課稅。

改裝課稅並非新奇事,40年來只要有改超過門檻都得課稅。



加課門檻上修,老車免稅

賦稅官員也指出,因應近年物價上漲,免稅門檻也因應經濟動向不斷在調整,從5,000元一路拉高,至今年6月4日新解釋發布前,門檻為1萬元,而在新函釋公布後,再度拉高至1.5萬元。新解釋令還有一項放寬,便是限縮只對新領牌照次日起1年內的改、加裝行為進行課稅,1年以上不再加課稅,不再有老車改、加裝需求卻必須加課稅的問題。

領牌超過一年,或年份較久遠之車輛在替換必要部件時,較不必擔心課稅問題。

必要改裝也可排除課稅

另外賦稅官員也表示,根據新解釋令,若只是車輛修理,並未將車身骨架全部拆除,僅在原有車身結構下,抽換部分鏽蝕零件或腐壞部料,以及換新內外廂板、座椅、噴漆等,並無重新變更車身、車型者,此類修理車身性質也可排除課稅。

若因車身腐蝕,更換大量零件而超過門檻,這點是可免除課稅。

改裝廠商須按制申報

不過,汽修廠以及汽車百貨等專職改車商家,必須負申報貨物稅義務,官員強調,普通修理廠與汽機車百貨店家須按件申報,而做專職改裝的商家則維持現制按月申報。如果廠商有貨物稅課稅案,卻未作申報,國稅局最高可罰9萬元怠報金,並且於完稅前可禁止商家貨物出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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