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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也是有噪音管制的

其實各級賽事的詳細規章翻閱下來,會發現對於音量都有著明確的規定,舉例來說,大家最熟悉的MotoGP/Moto2/Moto3,就有著如下的限制:

MotoGP 最大音量130分貝

MotoGP 各級別噪音檢測方式同樣,都是在排氣管後50cm 、45度角進行測試。MotoGP 不論汽缸數都以5,500rpm 為測試標準。

MotoGP 噪音規定為130分貝。

雖然Silverstone 有限制分貝,但舉辦MotoGP 時則是另外規定。

這邊說明了MotoGP 的噪音檢測方式,以及最大音量為130分貝(節錄自FIM World Championship Grand Prix Regulations 2017,章節2.4.5.4)

Moto2 及Moto3 最大音量115分貝

Moto2 噪音規定為115分貝。

Moto2/Moto3的最大音量都是115分貝(節錄自FIM World Championship Grand Prix Regulations 2017,章節2.5.5.4 & 2.6.5.4)

再來看看使用巿售車的Superbike/Superstock/Supersport 系列賽事吧,噪音限制顯然比純種工廠賽車的MotoGP/Moto2/Moto3更加嚴格:

Superbike 最大音量為115分貝

Superbike/Superstock/Supersport 系列賽事的噪音測試規定,則是以活塞移動速度為準,以活塞速度達到每秒11公尺時進行測試,也就是說,根據活塞行程,測試時的轉速也都不盡相同。但FIM 也預計在2018年將SBK 系列賽事的噪音統一至6,000轉時107分貝。

WSBK 最大噪音值為115分貝。

Supersport、Superstock 的最大音量為107分貝

Supersport 與Superstock 統一為107分貝。

SBK 規定(節錄自FIM Superbike, Supersport & Supersport 300 World Championship Regulations,章節2.12)

所以賽車場有噪音管制是不合理的嗎?

看了這麼多國外的相關規定,讓我們回頭來重新檢視一下國內賽道/賽事的噪音規範吧。

PIC 賽車場進場車輛限制110分貝。

PIC 大鵬灣賽車場早期規定為105分貝,車輛噪音超過110分貝則不紀錄成積也不公布秒數,超過115分貝則禁止發動下場。目前PIC 規定有所變更,統一為不得超過110分貝,否則禁止發動下場。測試噪音值方式為測試器在排氣管後方50公分處、45度夾角內,引擎轉速固定於引擎紅線區前2/3處。

大鵬灣賽車場規定為110分貝,和國外一些賽道相比其實更寬鬆。

節錄自大鵬灣國際賽車場,賽道管理規則第七條

大鵬灣限制進場車輛不得超過110分貝,其實小編覺得跟國外賽道比起來,算是相當友善了呢;而同樣在大鵬灣舉辦的TSF 台灣超級摩托車錦標賽的噪音限制為107分貝,並允許3分貝的賽後浮動值,與FIM Supersport的標準相同。

大鵬灣舉辦的TSF,賽事規定比照國級賽事的Supersport 標準。(Photo:TSF 台灣大賽事)

節錄自2017臺灣超級摩托車錦標賽特別規則書,章節SS600 5.35,其他組別賽事標準亦同

從上面資料來看,其實賽車場與賽事的噪音限制,可不是鬼島才有的哦;而且國內這方面的標準跟國外相比,也並不會非常苛刻。所以之後再遇到這類話題,可不要再傻傻地人云亦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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