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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文章中,我們分別討論過了視線與剎車距離的關係,兩者都影響道路速限的設定,本篇我們將繼續討論速限的設計。雖然這與安全駕駛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能讓你對道路工程有一個最基本的認識,了解道路為何這樣設計。

首先要先來解釋名詞:「法規速限」就是駕駛在路上所必須遵守的時速限制,「安全速限」就是道路設計的最高速限,這速限不等於極限速限,而是基本上考慮到一般駕駛在開車時以正常駕駛為前提下所能承受的最高時速,而「極限速限」就是這條路所能達到的最高速度。
在道路設計時,政府會用不同的標準來設計道路:以國道的設定標準來說,從彎道曲率到坡度以及路寬、路面等級、閘道距離等等都會以嚴謹的標準來做出設定。例如北二高的安全速限設定為每小時130公里,中山高的安全速限設定為120公里/小時,但是在設定法規速限上,不會將速度設定到這個規定的安全速限。其原因有很多,第一個是要考慮到使用者車子的問題,以中山高成立的年代來說,大部分的國產車光是開到120就已經很緊繃了,一般車子也無法以極速跑兩個小時,所以當年中山高在剛蓋好時,其速限只有90,後來才往上調。在最近的一次限速調整高時,中山高速公路在中、南部的路段調高到了110,實際上已經是接近了當初設計的安全速限,能再往上調整的空間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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